为保障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开放的需要,中心已形成了一套完整、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,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督促和检查制度,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,保证了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的规范化。
1.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,加强管理制度建设,确保中心高效运行
(1)实行校院两级双重管理。中心实行学校、工学院两级双重管理,学院专管与全校共用结合的管理体制。学校设有一名副校长主管全校实践教学工作,教务处代表学校对中心的教学和建设进行管理。仪器设备均由中心统一申报,统一购置,学院负责管理,按照规定面向全校师生开放使用。
(2)实行主任负责制。中心由工学院院长担任主任,实行主任负责制,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,统筹调配仪器设备、场地和师资等各类实践教学资源。下设两名副主任,分别协助主任负责教学安排与实施,日常管理与建设,创新基地与开放运行。由专职实验人员负责室内仪器设备的管理、维护和学生实验前的必要准备等。
(3)各项管理制度健全。在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《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办法(曲师大校字[2014]33号)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(曲师大校字[2014]54号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本科实验教学评价指标体系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主任职责》等有关文件和政策的同时,还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,如各类人员岗位职责、学生实验守则、仪器设备管理制度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、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、开放实验室使用守则、实验人员培训与考核规定等,运行效果良好(部分制度见表1)。
2. 实行开放运行机制,促进资源共享,提高实验教学质量
健全开放运行保障机制。学校和学院制定了《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实施办法》、《工学院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》、《工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细则》等相关制度,鼓励和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参加实验、制作、发明与创造活动。
3. 加强仪器设备维护管理,提高利用率,确保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
按照《曲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》、《曲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办法》等规定,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检测,同时做好记录,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。中心配备专职资产管理员,确保仪器设备帐、物、室的一致性,相符率为100%。
部分制度列表
制定单位 |
规章制度分类 |
故障制度名称 |
曲阜师范大学 |
实验室管理 |
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|
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实验用房使用管理规定 |
曲阜师范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|
曲阜师范大学本科实验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|
仪器设备管理 |
曲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|
曲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实施办法 |
曲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办法 |
实验室安全管理 |
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 |
曲阜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|
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|
实验中心 |
实验室管理 |
工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细则 |
工学院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|
工学院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|
实验室安全管理 |
工学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|
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 |
化学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