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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机构设置


发布日期:2024-11-13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    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、院两级管理,设主任1人,副主任2人。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工作,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实验室建设,具体分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等各项工作。中心设实验秘书一名,负责日常管理。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实验室的总体管理,设置实验管理人员,具体负责实验准备、实验室安全、卫生、仪器耗材等的日常管理等工作。